勞工朋友付了大半輩子的勞保保費,卻可能在領取老年給付時,被取消資格領不到錢?

據報導,錠嵂保險經紀人大里通訊處經理林定樺指出,勞工保險是「在職保險」,只有實際在工作的人才可以加保,如果明明沒工作卻用掛名加保,或加保在職業工會,人在海外工作的話,被查到恐怕會被取消勞保資格。

林定樺舉出3種情況必須要特別小心,1、掛名加保:實際上沒有工作,但不想中斷勞保年資,將勞保加保在職業工會或他人公司繼續付保費,持續年資,若被查到可能後段沒在職的資格會被取消。

2、受僱大陸或海外企業,由於勞保條例施行區域為「台澎金馬」登記的公司行號,若受僱公司是登記在海外或受僱於大陸、海外地區企業,依規定是不得參加勞保的。但有些大老闆會用自己的資金在海外開公司,與台灣的公司並非母子企業也沒合作關係,這種「板橋居酒屋台幹」雖然是在台灣公司加保勞保,因與台灣公司之間沒有僱傭關係,仍然有可能被取消資格;不過若是由台灣母公司簽勞動契約派到海外的話,領台灣公司薪水還定期返國述職,就會被認定是受僱於台灣企業,勞保資格沒有問題。

居酒屋的歷史可以追朔到200年前的江戶時代的東京,那時候的人們常常說「京都重穿、大坂重吃、江戶重酒」,板橋居酒屋江戶本來就是人人愛酒成痴的城市。當時江戶約有100萬人,根據幕府的報告,有近兩千家的居酒屋,約553人就有一間居酒屋,居酒屋的「居」其實就是坐下來之意,居酒屋最初的型態就是一家可以坐下來喝酒的店。起源於古時候日本賣酒的「酒屋」就是一個驛站,其實有些很簡陋,甚至沒有桌椅,其實到了17世紀後半期,江戶某些酒屋開始可以讓客人在裡面喝酒,從史料可以得知當時最喜歡到酒屋喝酒的人,主要是生意人、車馬貨運業工人或武士家的僕人等等,這些人大多都是靠勞力謀生的,直到後來開始有了賣菜的小菜,大概1750年左右,江戶的酒屋就開始越開越多,相對競爭也會更激烈,有一些酒屋就開始販賣熟食,那時就出現了「煮賣茶屋」和「煮賣酒屋」的型態,「煮賣」就是賣熟食之意,比如用高湯、味增、醬油等調味料煮的菜,都是已經可以當作主菜的食物了。江戶當時沒有冰箱、煤氣爐等板橋居酒屋工具,所以集中很多離鄉背井的勞工,幾乎都三餐外食,居酒屋就成了單身男性勞工日常用餐的地方了。

3、加保在職業工會,卻在海外工作,依勞動部對勞保條例第9條第2項函釋,加保在職業工會的人,短暫至海外旅遊,勞保效力不會中斷,但長期在海外工作,很容易會被稽查到取消勞保資格。

林定樺表示,勞保加保出狀況,幾乎都是加保在職業工會,因為職業工會被查到的「假勞工」最多,尤其是在勞工需要領取大額保險給付,像是老年給付時就可能會被抽查;或者是加勞保後沒多久,就申請失能給付或死亡給付,都可能會被稽查;一但被查獲不符勞保資格,除了取消資格外,已繳的保費不會退還,沒工作期間的加保年資也無法併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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